上海市快递末端配送电动三轮车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通知公告

一、项目简介

规范本市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 “快递三轮车”)管理,化解末端配送通行难题,保障寄递服务高效运转与道路交通安全,依据《快递暂行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等法规标准,参照行业成熟管理模式,结合上海城市路网、寄递行业实际,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纳入监管平台”的管理模式,特就选择以上快递三轮车保险的入围供应商事宜进行统一竞争性磋商。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三年(含快递三轮车项目试点期间)。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

参见本公告文件第二章第(十一)条“参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部分。

三、磋商公告文件发送

采购人于2026年9月14日 10:00 时(北京时起,将在本会官网发布磋商公告文件。

四、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21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将参选文件的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shkdxh@163.com 。

参选文件的纸质原件送交至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9号820室,迟于这一时间送达上述地点的参选文件将视作无效。

五、参选文件交送地址:

采购人: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9号820室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493528

传 真:

联系人:周老师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

二O二六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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