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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快递 你我同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提示
日期:2023-03-10
来源:市邮管局
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为加强邮政快递用户合法权益保护,营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邮政市场环境,展现行业良好精神风貌,现提示如下:
一、2023年快递行业消费维权主题
“诚信快递 你我同行”
二、快递消费者权利义务
权利一:通信权受保护
权利二:知情权
权利三:自主选择权
权利四:人身财产权利不受损害
权利五:验收快件
权利六:申诉举报
权利七:获得赔偿
义务一:安全用邮
义务二:如实提供相关事项信息
义务三:配合收寄验视
义务四:实名寄递
义务五:诚信投诉
义务六:声明贵重物品
三、维权方式
(一)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协商和解: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拨打企业客服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多渠道投诉方式,与企业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通过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消费者申诉可以采取登陆申诉网站(网址sswz.spb.gov.cn/),微信公众号(yz12305)等方式向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提出申诉申请。申诉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及寄件人与运输企业签订的寄件合同约定帮助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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