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备案生产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法规和文件精神,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提升快递品牌形象,促进快递员安全揽投,推动上海城市文明建设,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交通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推广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并印发了《上海市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沪邮管〔2018〕34号)。
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坚持备案经营、牌证管理、定向使用原则,按照统一编号和标识、统一车型、统一保险、统一监管平台的“四统一”要求规范管理。
按照《上海市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经相关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申请,市快递行业协会与相关部门综合评定,确定下列企业进入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备案名单,公示如下:
1.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联系人:许学东,手机号:13501867659,地址:青浦区华青路738号1幢;
2.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上海地区联系人:毛惜平,手机号:13901671003,地址: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楼605室。
各快递企业如有采购需求,请遵照《上海市快递揽投专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联系上述生产企业商谈,并及时进行申报。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