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喻渭蛟同志选举为本会法人代表的决议
各会员单位:
据有关规定,本会原常务副会长兼法人代表沙剑湧同志2015年6月被选举担任会长后,将不能兼任法人代表。协会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通信理事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形式投票选举新一任法人代表。通信理事会发出选票51张,在规定的截止期内回收选票41张,选举有效。
据统计,选票中有废票1张、弃权票3张,23票同意喻渭蛟担任法人代表,同意票数超过总票数二分之一,选举有效,喻渭蛟同志被选举为本会法人代表。
本决议上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上海市社团局登记备案。
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
2015年7月25日